考點總結--馬哲中的"絕對與相對"
1.總說:"絕對與相對"是指想問題、辦事情時應考慮全面,不能只看一面,這屬于辯證法思維;反之,如果只看到"絕對"、只看到"相對",就是形而上學。
2.含義:"絕對"的基本含義:"無條件"、"無限性"、"普遍性"
"相對"的基本含義:"有條件"、"有限性"、"特殊性"
3.考點分布:考研政治會涉及到的"絕對與相對"主要有五個地方:
(1)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也可以說"變化是絕對的,不變是相對的")
(2)時空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
(3)對立是絕對的,統一是相對的
(4)矛盾普遍性是絕對的,矛盾特殊性是相對的
(5)真理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
4.考點解釋:這五個地方的"絕對與相對"分成兩種類型:
第一種類型:同一個事物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
(2)時空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
(5)真理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
在這種類型中,我們使用"絕對與相對"時,主要是側重從不同角度看問題:
當我們說x是絕對的,是A角度;而當我們說x是相對的,是B角度。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張三既是兒子又是父親"。顯然,我們是從不同角度來評價張三的身份,兩個身份都是正確的,一點都不沖突。
當我們說時空是絕對的,是從整個時空的角度而言,它是無限的;
當我們說時空是相對的,是從某一個具體的時空而言,比如地球,它是有限的。
當我們說真理是絕對的,是從真理的客觀性、真理的無限發展而言,它是絕對的;
當我們說真理是相對的,是從具體真理的正確范圍與程度而言,比如牛頓力學,它的正確程度是有限的。
第二種類型:兩個不同的東西,一個是絕對的,一個是相對的:
(1)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
(3)對立是絕對的,統一是相對的
(4)矛盾普遍性是絕對的,矛盾特殊性是相對的
在這種類型中,我們使用"絕對與相對"時,注意兩個方面:
①要明白三者可以相通。三個"絕對"之間可以打通(從"矛盾對立性"、到"運動"、到"矛盾普遍性"),三個相對之間也相通;
②要明白各自地位。從地位上講,前者(即絕對)更重要,因為它是無條件、無限的、普遍的;
③要明白考試的難點。從考試而言,后者(即相對)更重要,因為它是有條件、有限的、特殊的,這就意味著在考試中必須要去尋找它"相對"的"條件"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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