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教育、公安、網信、工信等相關部門正聯合開展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對涉考違法違規活動,有關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維護研招考試公平公正。
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教育部鄭重提醒廣大考生,要切實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自覺學法知法、尊法守法,誠信考試,不參與涉考違法犯罪活動。同時,不要聽信一些社會培訓機構“包過”“保過”虛假宣傳,不購買所謂“試題”“答案”,謹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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