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為了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直升研究生,依照《華東師范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精神,結合學院教學和科研工作實際,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訂本評審細則。
二、基本條件
(1)必須滿足《華東師范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中規定的基本條件。
(2)推免工作必須堅持以德為先,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評價。
(3)學院從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中,根據綜合排名擇優遴選正常程序推免生:
A. 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B. 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學術道德規范,應無因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或受過紀律處分的學生,推免工作開始(日期以學校發布通知為準)前處分已解除。
C. 具有學術研究興趣,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創新意識,具備作為研究生培養的潛質。
D. 平均績點(GPA)不低于2.8。
E. 具有良好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F. 本科畢業后不參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學。
(4) 學院從滿足《華東師范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特別推免程序申請條件,且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中,嚴格考察后擇優推薦特殊推免生:
A、 修讀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前三學年所有必修課程,且成績合格(含重修后合格,不含補考及格)。因交流一學期及以上(含一學期)無法完成上述必修課程的同學,所缺課程不得超過2門(含2門),相應課程成績按照同年級同專業平均成績計分(該成績僅用于保研計分,課程仍需按培養方案修讀)。
B、 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學術道德規范,推免工作日開始時無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或在推免工作日開始前已獲得解除違紀處分的證明。
C、 具有特殊學術專長,取得發明專利、發表論文等研究成果。
D、 專業能力突出,國家級學科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省部級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E、 具有突出科研創新潛質的學生。
三、個人綜合得分計算辦法
1、學業成績計算方法:
(各專業分別計算)得分S1
第一步:計算成績綜合分
其中:M為成績綜合分;Gi為第i門功課成績;Ni為第i門功課學分;n為該專業學生共同所修的所有課程。英語、計算機等高班以成績*1.1計為Gi,我院開設的國際化課程以成績*1.2計為Gi。
第二步:計算平均分
2、專業能力考核加分
2.1素質能力加分項一:學術論文發表項S2
鼓勵學生發表高水平研究性學術論文。學術論文加分以質量為根本。
注:
(1) 學術論文指與專業相關(見第2條)、在公開學術期刊上正式發表的論文(若未見刊,需提交稿件錄用通知和論文全文)。
(2) 學術論文發表的刊物必須與地理科學、GIS、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等專業相關。
(3) 論文第一完成單位必須為華東師范大學。
(4) 在期刊上發表的短訊、在增刊上發表的論文,均不予加分。
(5) 同一篇論文有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訊作者(共計N位,其中指導教師M位),每位作者的加分=該論文加分/(N-M)。
(6) 論文是否被SCI、SSCI、EI、CSCD、CSSCI收錄,均以學校提供的論文收錄信息為準。
(7) 對于發表在“其它學術期刊”上的論文,由華東師范大學地理科學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2020年研究生工作小組(簡稱“院工作小組”)對質量進行嚴格審定。
2.2素質能力加分項二:學術科技作品與大賽獲獎S3
鼓勵學生積極參加高水平的學術作品競賽。學術競賽獎加分以競賽級別與獲獎等級為標準。
注:
(1) 同一作品僅以最高分計算;i為完成人名次。
(2) 全國競賽獎(非專業)、上海市競賽獎(非專業)獎項類型由院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教務處提供的獎項類型清單進行認定。
3. 思政綜合加分項:表彰優秀得分S4
表彰優秀加分以表彰級別與表彰等級為標準。
注:
(1)同類獎項以最高分計算。
(2)如有多次同級同類獎項,重復次數得分依次減半。
4、綜合減分項(S5)
1)2017年6月后有重修原有考試不合格課程的酌情減分:
每門重修的課程,綜合得分核減0.5分/門。
2)受過紀律處分的學生,推免工作開始(日期以學校發布通知為準)前處分已解除,學院將對其嚴格審核,并對其確立綜合得分減分項(平均分)設置如下:
通報批評:5分/次
警告: 10分/次
嚴重警告:20分/次
留校查看:30分/次
3)最終核減項需要累加。
5、個人總得分S
計算公式:S = S1+ S2+ S3+ S4 –S5
四、實施方案
1、 補緩考成績更新、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在2019年9月4日下午四點半截止。
2、 各專業推薦名額,由學院根據學校下達名額,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配。
3、 符合推薦資格的各專業同學按照得分S從高到低進行推薦,出現空缺時依次替補。
4、 學術論文和科技作品的非第一作者和非第一完成人,必要時須通過院工作小組的答辯才能得分。
5、 必要時由學院成立專家組,對獲得推薦資格的同學進行答辯。
6、 將各專業推免名單,按綜合排名先后順序進行公示,張貼于學院辦公室展板并同步在學院網站主頁上公布。
7、 將學生申報加分材料予以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地點在學院辦公室。
五、地理科學學院推免工作相關工作組
1、地理科學學院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免工作,并負責審定推免細則,推免方案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劉敏 段玉山
組員:李響、譚琨、王非、韋桃源、楊毅、周立旻
2、地理科學學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組,負責推免工作中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
工作小組組成:
成員:陳圓圓、劉霞、聶佳琴、王純、王非、周立旻
3、地理科學學院成立由黨委委員和部分PI組成的推免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推免方案落實、最終人選確定等方面全面進行監督
監督小組組成:
成員:畢春娟、樂群、李山、王東啟、吳健平、鄭祥民
六、工作流程
七、追責聲明
1. 對存在論文發表、論文錄用、獲獎等造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推免資格,并根據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并記入個人檔案。
2. 對于已本科畢業,進入研究生階段學習,發現存在推免造假行為的,將通報其攻讀研究生的單位,并建議其單位取消讀研資格。
本細則的解釋權在地理科學學院,如有未盡之處,視具體情況再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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